淄建质协〔2019〕12号
各区、县质监机构,各会员单位:
2019年度第一批“淄博市建筑优良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良工程”)的推荐申报和初审工作已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初审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19年6月17日开始,为期一周。
二、复查分组
本次复查分为3个复查组。每个复查组由3人组成,组长1人,质量专家2人。
三、复查程序及内容
淄博市优良工程复查工作依据《淄博市优良工程评选办法》淄建质协〔2016〕9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现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以看现场实体工程、查资料为主。具体程序如下:
(一)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提供800字左右的书面情况介绍及反映精细施工过程的图片 10张)。
(二)征求监督、建设、监理单位的意见(被检查单位人员应回避)。
(三)查看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填写市优良工程复查各分项评分表。
(四)复查组汇总评分,向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反馈复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配合好此次复查工作,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准备好备查资料和检测工具,不得无故拒绝相关资料和相关部位的检查、检测。
(二)复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检查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要严格检查,统一标准尺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受检工程不评论、不咨询、不答复,不得向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透露检查情况。
(三)各复查组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复查期间不得安排与复查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任何礼品。
(四)市优良工程的复查工作由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组织开展。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33-3115937
电子邮箱:zbzlxh@126.com
邮 编:255000
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
2019年6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淄博市建筑优良工程”复查的通知(淄建质协〔2019〕12号).pdf